市政府金融办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2-12 00: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市政府金融办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几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和信息服务水平,我办结合机构设立、建章立制等工作,注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建设,形成了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办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协调督办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综合科为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的工作体系。2013年根据人事变动,我办及时调整补充了领导小组成员,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档。

  (二)强化督促落实

  我办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制度建设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和规范推进,我办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2013年,先后完善出台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具体包括:《淮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3年淮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淮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淮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淮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淮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淮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制度》、《淮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淮北市政府金融办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流程图》等多项制度,不断完善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四)拓宽公开渠道

  我办注重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社会公众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宣传册、街头宣传等形式,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方便、快捷获取政务信息。2013年,我办先后组织《淮北金融工作动态》简报配合“淮北金融网”,双管齐下加大宣传;利用市广播电视台《理财大赢家》栏目及淮北日报《经济·金融》、淮北晨刊《时代金融》专刊,宣传金融政策和我市金融业发展,做到了报纸上有文章、广播中有声音、电视上有影像、网络上有图文,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政府平台发布信息167条、市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91条,网上信息公开率达100%。认真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全年办理市政府转办部门信箱、咨询建议2件,接市长信箱转办件1件,网上回复及时准确率达100%。

公开情况

统计数

市政府平台发布信息

167条

市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

91条

办理市政府转办部门信箱、咨询建议

2件

接市长信箱转办件

1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明确了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各项程序,建立了相应的快速反应和保障机制,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地保障。我办201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分类情况

  我办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完善信息更新维护、保密审查、发布协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具体工作流程,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到及时、准确公开。我办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确保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涉及金融政策、金融服务、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的法定公开信息。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没有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办未收取有关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的类型还不够规范;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抓好信息公开数量与质量,了解最新的政府公开工作安排,提高信息公开的计划性和规范性。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不存在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