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11 17:50 字号: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频次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

机构管理情况

融资担保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公司治理情况

融资担保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融资担保和投资业务情况

融资担保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

融资担保机构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财务及档案等基础管理情况

融资担保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风险防控情况

融资担保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2

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

机构和高管人员情况

小额贷款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业务范围情况

小额贷款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资产情况

小额贷款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资金来源情况

小额贷款公司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财务及非信贷资产情况

小额贷款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法人治理和内控制度情况

小额贷款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创新业务情况

小额贷款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3

典当行经营行为检查

无证经营情况的检查

有照无证企业、无证无照经营典当业务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1.《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

2.《典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3.《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十条、第五十二条。

经营业务检查

典当行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借贷款行为检查

典当行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当金利率和综合费用情况检查

典当行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资产管理情况的检查

典当行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收当业务的检查

典当行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绝当物处置业务的检查

典当行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注册资本金情况的检查

典当行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4

融资租赁经营行为

经营状态检查

融资租赁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业务行为检查

融资租赁公司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公司治理检查

融资租赁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监管指标检查

融资租赁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重大事项检查

融资租赁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租赁物检查

融资租赁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注册资本缴付检查

融资租赁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5

商业保理经营行为

经营行为检查

商业保理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融资行为检查

商业保理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经营风险检查

商业保理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重大事项报告检查

商业保理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外溢风险情况检查

商业保理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持续经营情况检查

商业保理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每年1次

市、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